本报讯 安徽省人民政府于近日下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二届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授予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处“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省属高校中仅有两所获此殊荣。
多年来,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建立健全了“高效有力的领导体系、与时俱进的教育体系、注重实效的能力培养体系、精准发力的指导服务体系、保障有力的队伍建设体系、推陈出新的实践平台体系”等六大就业创业体系,取得了突出成绩。荣获“2016年度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誉称号(全国50所,安徽省唯一);获批“第一批省级创业学院”备案;两次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七年被评为“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2015、2016年连续2年在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动态监测体系测评中,均获得第一名。3年来,《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我校就业创业工作1000多篇次,提升了我校就业创业工作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王新林)